2024/7/3
为切实落实《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优化无偿献血者奖励有关规定的通知》 (鲁政办字 [2023] 41号) 和枣庄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落实优化无偿献血者奖励有关规定的通知》(枣政办字〔2023〕16号)要求,现公示2024年第二季度山东省无偿献血荣誉卡 (枣庄) 办理人员名单。新增人员统计起止日期:2024年4月1日至2024年6月30日。
献血者确认本人具有办理资格后,2024年7月4日起,即可按照流程办理使用荣誉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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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看第二季度荣誉卡办理人员名单
荣誉卡申请方式
通过“枣庄市中心血站”公众号,依次点击“献血关爱”-“荣誉卡申办”,或“枣庄献血”公众号,点击“荣誉卡”,并按要求填写相关内容。(注意:2024年3月31日之后在枣庄市累计献血量超过4000ml的献血者需先由工作人员认证后再申请。一般情况下相关数据每季度首月更新一次,数据更新完成后,符合条件的享受人员次月即可申请荣誉卡。)
荣誉卡领取方式
献血者通过“枣庄献血”公众号或“枣庄市中心血站”公众号中“申办进度”显示“已完成”,说明您的荣誉卡已制作完成。请携带好您的身份证件并按照您申请时填写的领卡地点领取卡片。如为代领,代领人身份证也请一并带上。各献血点的工作时间可以查询“枣庄市中心血站”或“枣庄献血”公众号,不要跑空哦!
荣誉卡使用
乘坐城市公共交通工具,需出示卡片上车。
游览国有
公立医院使用荣誉卡需咨询各医疗机构导医台或者挂号收费处确认使用流程。
注意:以上场所使用荣誉卡时,请按要求刷卡、亮卡或登记,并自觉接受相关工作人员查验服从现场管理,遵守社会公德,维护现场秩序。
荣誉卡补办
自申请补卡之日起3个月后办理补卡,且当年度只办理一次。补卡通过“枣庄市中心血站”公众号,依次点击“献血关爱”-“荣誉卡申办”,或“枣庄献血”公众号,点击“荣誉卡”,并按要求填写相关内容。
补卡联系电话:0632-3350732
注意事项:
1、“荣誉卡”是政府对献血者行为的褒奖。如献血者同时持有“老年卡”“退役军人卡”等其它优待证件时,只可选择保留其中一种优待证件进行乘车使用。选择保留“老年卡”“退役军人卡”等其他优待证件乘车的献血者,不能持献血荣誉卡免费乘坐城市公共交通工具,可享受其他优惠政策。
2、荣誉卡仅限本人使用,严禁涂改、转借他人使用,一经发现,立即取消享受“三免优待”政策资格。